第55章 棋手小姐驭雁(四)(结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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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丁馥杰是连夜出的城。常七城各坊市已经全部戒严,仅仅是几次接触,身边的经略府吏员就散去了不少。若不是丁馥杰平日虽然苛严,但为官清正,从未吃过属吏的回扣,只怕连司机都要跑掉了。他见龙璜调不动城内士兵,忙驱车去找高食旰,城防府的人却不放经略的车子进。守门的一个小小军曹居然敢严令他这个经略回府“好生待着”。若不是左右反应迅速,同他换了衣服,恐怕丁大人就只能被一群军士“护送”回经略府“两耳不闻窗外事”了。

  

   看着夜风下漆黑的城郭,仓促脱身的丁馥杰顿时生出十二分的无力感。早在出任经略之前,他就常来这北疆之地。这常七城的每一块城砖他都亲自踏过,不少面城墙上尚有他所题诗句未磨砺去的墨迹。

  

   朔顾苍霞寒北湾,一片天明暂征烟!

  

   国人言:南邱北丁。丁经略的边塞诗举国闻名。但绝少有人知道,他屡屡游览北地,只恨书生之身,不能一试骑射。矢志报国之心,却只能藏纳在文弱的身躯里。他不甘做鸟笼子里的裱糊匠,他也渴望天空啊。

  

   他身边已经没有随从了,依靠在城砖上,他紧紧握着半块龙璜,玉是冰寒的,冷到了手心里。龙璜是大炎的权柄,然空有龙璜,在边镇竟调不来半个卒子。他吸了口寒冷的空气,冷静下来的心只剩下冷冰冰的愤怒,对李氏叛贼的愤怒。

  

   李氏,大炎贵胄,世受皇恩,竟以军改为契,效法平卢拥兵叛乱,自堕寇仇!

  

   城内可还有可用之兵?夜色寒凉如兜头一盆冰水,丁馥杰的脑袋转得飞快。常七城设有府营兵,然而分散驻扎,最细枝末节的地方,一个兵所可能只有一至十人,称之为“哨”。因为大炎旧军不仅是作战的兵勇,还有镇压民变、处理纠纷、维持治安、协助捕盗等一干职能。这种“哨”分布在炎国大城市的各坊各市乃至乡村。若有民变,一处祸乱,处处支援;天罗地网,可乘无隙。大炎千百年河清海晏,此等军制功不可没。

  

   当然,丁馥杰也知道,兵变一起非同小可。若祸乱自军队上层而动,即便有“哨”内驻军未参与兵变,也绝对会被提前集中的叛军各个击破。几十年前平卢之变,祸乱在今日犹历历在目!诚然,精锐部队如燕京城三大营、边军主力大军都是集中驻扎的。然则常七城集中驻扎的大军,都是新编“新军”,皆在李伯明手中;常七旧军中能够集中应变的,唯有城外“骧骑”。城内虽大然已无容膝之所,如今只有死中求活,混出城去,调动城外大军应变!

  

   或许是天意使然,由于城中混战中调兵的需要,城门居然未关。丁馥杰一身灰布长衫毫不惹眼,居然真的悄悄瞒过守城卫士混出城外。草原的清风吹拂着斑白的鬓发,他握着那枚龙璜,只身一人穿行在草原的夜色中。出得城头的警戒之所,还未及辨明东南西北,便听到草原深处杀声震天。他攀上一处土丘,朝下方瞭望,便见无数红衣红甲的骑士三骑成骓,正在绝望地抵御着一波又一波的青色潮水。原来骧骑中几个大队的骑士和天水营术士察觉生变,忙抢器械从军营中卷杀出来,却迎面遇到雁骑锐士与新军主力。骧骑是大炎边军主力重甲精骑,若论骑兵对冲,雁骑并不能占到什么便宜。然而夜色之下,仓促遇到新军,骧骑主力面对的便是抢先扎稳了阵脚的新军摩托化步兵。神弩、自动弩、铳型弩暴雨般打来。天水营术士只擅长驱散敌军的源石技艺,却并不是攻坚的主力。因大炎百年以来多与炎乌边境游牧民族和西北戎狄的骑兵交锋,只需要克复巫术、击垮敌骑,并不需术士攻坚拔寨。稍一拖延,雁骑分作两路长驱直入楔入术士阵中,砍瓜切菜一般将天水营术士击垮。

  

   “报效朝廷,讨伐逆贼!随我杀!”骧骑军官高声狂呼,骧骑结成三骑骓再度与雁骑杀在一处。此时新军阵中重炮连响,源石炮弹开花一般便将骧骑三骑骓阵从中拆解撕裂。雁骑纷纷在马上架起自动弩,与新军步兵前后夹击、集中攒射,出战的骧骑尽皆身首异处了。

  

   高丘上的丁馥杰亲眼目睹了骧骑的覆灭。那些源石重炮、自动弩和装备了阻断佩玉的骑兵几乎完全超越了他的想象。平卢之乱中的所谓狼兵,与李伯明训练的这支军队一比简直不啻霄壤。这样的乱臣贼子一旦成了气候,只怕京师三大营也未必能与之抗衡。他深悔自己居然毫无察觉,想一死了之,却又自知责任如山。他偷偷下了高丘,顺着战场的蹄印,居然摸到了骧骑的大营。但大营挑灯照明、寨门紧闭。无论新军、旧军还是任何人,只要靠近,便有神弩阻拦。丁馥杰在营外亮明身份要见都统,换来的只有射在鞋前三寸的一支神箭。

  

   丁馥杰并不知道,都统已经躺在他来时的那片草场上。

  

   李伯明在军中刊发青党的宣传手册由来已久,雁骑与骧骑本就同源,很多士兵本也有折骨连筋的联系。再加上北庭地处边境,西与龙门市毗邻,士兵也都有与外界交流之便利。于是骧骑之中,心向青党之人并不为少。虽然都统领兵出战,调动的兵力也只有四成。留后的副都统虽不是青党,但也搞不明局势,只能下令紧闭寨门不问外事,一边防备新军进攻,一边却在赶制青色袖标。

  

   “如此北庭,焉不亡哉!”丁馥杰无奈回身,暗夜中却恰逢一支马队前来。当先一人看清是丁经略,下马倒头就拜。丁馥杰视之,这些人正是感染者牧民,当头的是老人乌斯胡。

  

   “半夜迁徙,你们这是何作为?”丁馥杰问。

  

   “大黑天来啦,神神要发怒了,草场上已经不能待啦!”乌斯胡老人神叨叨地说。

  

   “大黑天?一派胡言,莫不是沙尘暴,安营扎寨,多做防风就能保全。”丁馥杰皱眉。“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李大人一个时辰前刚来信儿,要我们进城做工,说这次不同以往了,每人发安家费和治病的药,还有额外月利!”一个年轻牧民抢白道。

  

   “李伯明?你不知道他把你们骗进城,是要——”丁馥杰双目一片火红。

  

   “对!先前有人被骗进城,死得惨呐,李大人说了,要还我们公道!”

  

   “是啊!常七城里的那些个地主,听说已经抓住了,被骗的女娃们也被救出来了,多亏了李大人呐。”

  

   “喂,这事儿你觉得准吗?我咋觉得,那李大人也有份儿,你看每次来拽人的时候,不也是几个军爷啊。”

  

   “你们几个不懂事的娃子,都住嘴!”乌斯胡老人气呼呼地拍了下马鞍。这时有牧民看见丁馥杰一身单薄半体狼狈,赶着给这位经略大人送上皮袍、肉干和在皮囊里捂着还是温乎的马奶子酒。

  

   “……到底是怎么回事?果真有人来灵原欺男霸女,难道不是李伯明所为?除了他,那还有谁?”丁馥杰满腹疑问。

  

   乌斯胡老人看着这位父母官,长长地叹了口气……

  

  

   大黑丘依然是黑色的巨人,横亘于草原北端,坐天壤,拱常七。它是神山,也是禁地。倘若有人在今晚路过,会发现黑丘之上凝而不散的黑蛟恶影已经消散稀薄了不少,露出黄赭色的山石,丑陋而惊悚。

  

   山腹向内,一条羊肠小路蜿蜒而下,向前好似没有空隙可循,整条路终绝于山岩险巉当中。一个黑蓑包被的身影从小路上一掠而过,敲了敲山石的某一处。山石分开,夜色下依山而建的密营挂着青黑色的灯笼,恐怖而诡谲。

  

   十余具尸体整齐排列在密营当中,穿着黑色蓑衣的禁军们排列齐整,不发一言。闯入者飞身到阵列其中一名禁军面前,单膝下跪:“巡按台信使截杀之后已入常七,至今未出,城内情况至今无所禀报!”

  

   混在普通黑蓑中的为首者不发一言,斥候黑蓑额头触地:“校尉,我再率三名黑蓑锐士潜入城中,打探夏大人下落……”

  

   “不必。”为首者声如铜钟。“监察官大人方才传来燕京新令,我等可暂离密营。”

  

   “校尉!”黑蓑斥候还要再请,便听一声霹雳声鸣,黑黝黝天色闪过一道比周围的黑夜更黑的霹雳,矫若恶蛟。

  

   “校尉,有人闯入!”外围的禁军喊道。禁军之中飞出数道身影,一齐朝大黑丘入口而去。周围禁军如临大敌,漆黑的通玄匣早已握在手中,只待按下机头,匣子便可张开弩机。那些禁军去了不多时,竟连着坐骑带回一人。丁馥杰乘在一匹牧民养的劣马上,虽身处阴曹地府一般,但毫无惧色。

  

   好啊,好啊,朝廷钦封的北庭经略,居然不知离常七咫尺之遥的大黑丘之内,竟然有此等密营。

  

   夏御史是朝廷的御史,整肃纲纪,省察法治,本是题中应有之义。然则御史掌握此等密营,置于要害,一旦乱法,况复谁人能救?夏御史蝇营狗苟之徒,空被此人握了斩杀奸邪的剑柄,丁经略又当如何?又能如何?

  

   “北庭节度使李伯明,拥兵谋反,请密营出山,诛杀贼寇!这是龙璜信物。”他取出那枚攥在手心里的龙璜。黑蓑们对视一眼,那名斥候双手拿过龙璜,递给为首者。为首者看了一眼,抬头看着丁馥杰眼睛:“丁大人,这是调兵的玉璜。若要调动密营禁军,需得黑色的禁璜。”

  

   “国家有难,庶民倒悬!”丁馥杰椎心嘶吼:“你们这些禁兵上蒙天恩,不思报效,当次危难之时,居然囿于一枚信物,可笑!可憎!”

  

   “丁大人,监察官先前已去城中寻您,看到您出了城,于是事先转到我们这里。”为首者一挥手,一名黑蓑递上密信:“丁大人,您身为经略鞠躬尽瘁,然事已至此,请您速随我们回奏朝廷,再想办法与李之一党周旋——”

  

   “呼兰!”丁馥杰倏忽指禁军首领呼喝,首领浑身一僵,却是纹丝未动。

  

   “呼兰,走到哪里去!”丁馥杰迈步向前,周围禁军想要抽刀,却被首领摇头止住。“昔年我游历北方,曾遇豪强勾结山贼,鱼肉百姓,然而那豪强一朝暴毙,家中被杀一十二口,墙上血字‘为民除恶’并呼兰二字!那伙山贼,全数折在寨中,贼赃全数被均分放在百姓家门!当时百姓不知你的真名姓,都叫你呼兰大侠。是我做了那任经略的主簿,劝你入朝报效国家……”

  

   “丁大人,燕京的意思,信上写得很明白了!”呼兰面罩后的目光挪开,不敢直视丁馥杰。

  

   “今日革一命,明日又革一命。狼子野心曝其廷野,兵燹相连民人不安。难道非要青党革到燕京城去,才出手制裁么!”丁馥杰声音嘶哑好似崩血。

  

   宁叫天下人负我,休叫我负天下人。

  

   李伯明狼子野心,夏御史蝇营狗苟,就算你呼兰也失去了旧日的锐气,就算岁月让布衣成了锦袍,让锦袍成了尘灰,我丁馥杰也还是那个丁馥杰。矢志报国之心,从未变过。

  

   北庭乃北御乌萨斯之要隘。现在李伯明既已控局,若是李伯明举兵入内,乌萨斯集团军一举南下,大炎如何不危!现在乌萨斯局势一日三变,各大集团军不肯待毙磨刀霍霍。切尔诺伯格第三集团军被拆解后,龙门暂时转危为安,炎乌边境乌萨斯主力大军同大炎边军于安西、北庭、辽东三道形成对峙,处于中段的北庭大军为要中之要,无论如何不可使主将与朝廷决裂。李伯明看准这一点,并未宣称反叛大炎,只求自己掌握北庭军政大权。如此一来,投鼠忌器之势已成!

  

   可放任李伯明做大,成另一平卢之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丁馥杰不求保全身家名位,只愿求得局中破局,趁北庭乱事尚未尘埃落定,斩杀李伯明一众贼寇,再起出未参与变乱的守旧派军官担任节度使。如此一来,大乱可定,边陲可安。

  

   呼兰并非不知这些根底,黑蓑禁军不是他的,是朝廷的。可是什么是朝廷,连呼兰自己也感觉含糊。他也是刚刚从监察官那里知道,那龙璜不是夏御史正当拿到的,是夏御史的姐姐做了千牛卫高官的正房,在枕头上讨要来的。如此一来,大炎禁军调动,竟在一妇人手中,岂非荒唐!

  

   “北庭之危,已如累卵!诸位禁军,都是食皇禄的兄弟;大炎有难,岂能袖手旁观!”丁馥杰似乎想跳上一块山石,奈何体力不济,只能在禁军的搀扶下重新跨上马背。“大炎的军歌,你们会唱么?”

  

   无人回应,但丁馥杰率先唱了。子夜的大黑丘静悄悄的,他的声音回荡在片片荒凉中,单薄凄清中带着几分雄健。

  

   “受律辞元首……”

  

   “相将讨叛臣……”

  

   禁军中出现了几分骚动,那名斥候先高声应和起来。

  

   “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

  

   随声的禁军越来越多,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雄健坚忍。

  

   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

  

   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

  

   此《秦王破阵乐》*乃是大炎军歌之精髓,军魂之所在。斥候率先挪动了脚步,站在了丁馥杰身边。一些禁军也纷纷出列。呼兰环顾左右,大黑丘密营剩余的禁军还有四十余人,愿意跟随丁馥杰的多达半数以上。

  

   也罢!深吸一口气,呼兰双手向丁馥杰归还龙璜:“天晕色暗,千牛卫镇北校尉呼兰通看花了眼,原来经略大人带来的是禁璜。由我做主,半营锐士交付大人,请大人收好。”黑面罩下目光与丁馥杰相对,十数年前那处偏僻的山谷,他们也是这样对视。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呼兰大侠变成了呼兰校尉,丁主簿也变成了丁经略。呼兰退后两步,一挥袍袖,其他禁军随同他消失在黑暗当中。

  

   此一去便是永别。

  

  

   常七城,经略府。

  

   踏着晨星的微光,李伯明率大队雁骑,终于昂首挺胸地走进了这座城市。穿着黛青色军装、戴着熊耳头套的女性正在这里迎接他。黎明前的黑暗极深,雁骑火把把城市映得一片雪亮。高食旰等一干青党影响下的旧军官率部控制了各个坊市,严防有人趁乱劫掠。唯一形成了有组织抵抗的武备坊一带也被罗德岛的突击干员渗透并破坏。城内局势已经大定,但女军官愁眉并非舒展。

  

   “朋戊,可还记得天明后要做什么?”与李伯明共同漫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博士问。

  

   “发出通告,昭告大炎,北庭并未叛乱,尊奉朝廷指令。乱法叛贼夏御史峰,已被收监,请朝廷降罪。”李伯明军姿笔直。

  

   “不,不,我说的不是这些。”博士指了指左臂的青色袖标。李伯明恍然,两腿一并,头颅低垂:“请恩师责罚。”

  

   “惩治地主,平均地权,使耕者有其田,但要严禁土地私买私卖;创办感染者工厂及居民区,以感染者为领导,保障工人权利。日后若有进一步契机,普及民人文化、卫生教育,使改变其对感染者固有观念,感染者工厂可与普通人工厂合并。”博士说:“朋戊,我愿你对得起这身军装,对得起一路上丧命的同袍弟兄。”

  

   “伯明夙夜不忘师训。”

  

   “朋戊啊。”博士看着眼前意气风发的龙族军人,博士摇摇头,又点点头。“接下来的话,你便当做一番疯话。”

  

   “在我的时代也有一个青党,在深重的苦难、守旧和堕落中,有识之士团结起来,试图带领民人走向一个新时代。他们曾经发动过宏伟可观的抗争,但他们最终腐化堕落,背弃理想,被更先进的力量所取代。青党若不一心为民,必将重蹈覆辙。”

  

   她停下脚步,稀薄的雾气笼罩了面前的北庭经略府。在她身后,是整齐划一的北庭雁骑,他们全部面扣防毒面具,手仗弯月战刀,自动弩收在腰侧。这支黛青色的队伍在黑夜中难辨分明,但他们左臂的袖标被晨风吹卷,青色布绦的反面映出一片火红。

  

   “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博士带头道。

  

   “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

  

   防毒面具并未阻碍铿锵的音声,队伍昂首挺胸走入经略府。本应空无一人的府邸里现在已经有人在等着他们了。

  

   丁馥杰换了一身整齐崭新的灰布对襟长褂,手持一挺老式单兵弩站在庭中。火把的灯光将他的面孔映得火红,博士和李伯明看见,这位正值壮年的经略竟然一夜皓发。他的弩直指走在前面的李伯明,雁骑齐齐举起自动弩,喝令这个文弱书生放下武器。

  

   “来吧!叛贼!”丁馥杰的声音振聋发聩,连经略府的梁柱似乎都在微微颤抖。雁骑们的手指扣上了扳机。

  

   “弗得对丁大人无礼。”李伯明挥挥手,四下雁骑垂下弩机。“丁大人,李某并不愿意同你刀兵相见。今日同室操戈,乃是为北庭军心民心讨一个公道。”

  

   “乱臣贼子,为一己之私,不惜置北庭大军同袍相残,何谈民心!”丁馥杰厉声道。

  

   “北庭种植区块,仅常七一城,受地主苛责,税款春收到冬,冬收到夏,竟有提前收税至两三年以后者,你丁大人知晓否?”

  

   “王法有令,税款仅为二十取一。凡此种种,莫非刁民滋事、盗寇丛生,导致王法不行!”

  

   “北庭道牧民入城以来,居住工厂之旁,饮食逼仄,多有患病,你知晓否?”

  

   “好过你滥恩轻赏,使感染者知你而不知朝廷,不明天恩礼数以至生乱!”丁馥杰针锋相对。

  

   “丁大人此言差矣。”

  

   “你?”丁馥杰面露讶色,单兵弩指向了从李伯明身后走出的女性军官。后者抬手将那双属于乌萨斯的熊耳摘下——一个无征种女性。“居然是你?你到底是——”

  

   “北庭节度使府侍从室主任,检校节度参谋,傅仕。”博士对丁馥杰粲然一笑:“丁大人,大可不必如此,我个人钦佩您的为人,更崇拜您的才华。我们本应为友。”

  

   “好啊,好啊,一派乱臣贼子——”博士还在说着什么,但丁馥杰不想听了,也听不进去了。无视雁骑们的警告,他举起了手中的弩。一片墨汁般的黑色迅速笼罩了整个经略府,瞬间扩散到外围的整个街区,连天边那一抹将要消散的晨星都被抹去。

  

   上古的三皇,不曾读过四书五经;五帝也不曾听闻圣人姓名。但古之民何安居乐业?此古之民心善啊!如今,少年无识圣人名,夫子旧庙人丁零。这是今之民心恶啊!

  

   “是大黑天!保护参谋!”李伯明高喊,同时抽出一泓秋水似也的吴钩弯剑,抢步横在博士面前。同时几名雁骑齐齐射击,弩箭向丁馥杰狠狠贯去——

  

   一个无形的力场出现在丁馥杰身周,射去的弩箭豁然弹飞。同时,四周杀影幢幢,黑蓑禁军已在无形中将队伍包围。

  

   “法术?”博士站在李伯明身后,眼睛盯紧了丁馥杰。他的长褂被周遭腥风掀起,袍袖下闪过一道黑色的恶绺——

  

   他也是感染者。

  

   黑蓑禁军乘着大黑天从四面八方杀入阵中。他们的通玄匣全部开到最大。是通玄的弩机,是暗器的百宝箱。李伯明抬手吴钩电掣掷出,在半空中好似一轮幽月亮起。飞向博士的血滴子未能展开便已解体,锋锐的铁叶四散飘飞。

  

   攻防如火间不容发,转眼间大黑天在禁军的催动下变形,化作有如实体的黑色恶蛟当头罩下。但雁骑军帽上的阻断玉佩大放光华,恶蛟一碰青色光晕便在嗤嗤作响中融化。随着李伯明和博士的指挥,雁骑结为阵列,青光连成一体仿佛也是一只青色蛟龙,狠狠将黑色恶蛟咬做两段。转瞬之间,雁骑与散开阵型的禁军展开了白刃战。

  

   禁军挟衰兵意气,一把把乌色战刀无往不利;雁骑又有新胜余威,雪白的弯月战刀上下翻飞。李伯明携带的雁骑皆为锐士,虽在灵原大战有所伤损,但对这些禁军仍有三比一的人数优势。然则在这种情况下,雁骑锐士却被黑蓑禁军打出了近乎一比一的战损比。纵使将之分割包围,十人围杀两三人,每杀对面一人,自己这边定减员一人。博士看得暗暗心惊,大炎禁军不愧是与乌萨斯内卫对抗的虎狼,比起龙门所见的影卫,这些禁军恐怕更加强大。

  

   然而,历史是向前的。

  

   大炎这片土地,有四百人、四千人的时候,圣王自然治理通明;有四万人的时候,圣人自然教化声隆;那么四十万人呢?四百万人呢?如今大炎是四万万国民之大炎,还抱着那四百人圣王之道,侈谈民心不古,迂阔!

  

   这些话博士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想同丁馥杰说了。大炎并不缺清廉爱民的好官,并不乏忠勇为国的将领。然而个人的一切励精图治终究带着阶级的烙印,一切东西都会随着历史的必然性向前倾轧。

  

   丁馥杰真的是一位称职的大炎官员。他曾不带仆役翻越百城千山,锻炼出自己的诗风诗骨。对于北地地形、民风、边防将领名册等繁杂事务,都能在他那里找到详实的记载。他随身的吊坠和抽屉里的白色哈达是牧民赠送,他的靴子是窑洞里的老妪所亲手缝补,他后背的伤疤是山贼所留,他手臂上的源石则来自北方山区的一处偏僻矿藏,后来那里成为了辽东道最大的源石矿场。

  

   他举弩射击,他的源石技艺很微弱,也太过稳定,缺乏破坏性。他甚至射不穿雁骑的裹身轻甲。

  

   知不可而为之,是大炎文人的风骨。

  

   感染之后,他如实呈报,自谓皇恩浩荡。实际上,是朝中几名大员喜爱他的字画,赏识他的才能,便替他压下了此事,还请来最好的医生为他疗治。

  

   尸体枕藉,遍地狼藉,黑色与青色的身体倒在一处,血流在一起。他们是同一片土地上的国民,他们的血并无差异。他们心中都守望着同一个国,同一个家。

  

   “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博士手中的铳指向丁馥杰,雁骑们的自动弩也纷纷指向了他。丁馥杰的弩匣已经空了,最后一枚箭拴在弓弦上。他环顾四周,黑蓑禁军已全数身首异处,再也没有任何一个能够再同他唱一首破阵乐了。空掉的通玄匣散落在地,裂开的口子里一片乌黑的空洞。

  

   大炎立国千余年,井田变私田,封国变郡县,府兵变募兵又变回府兵。每一次都令国家更加强大,然则每一个力图变法者,哪个在最初没有重重险隘?哪个不曾被斥为“毁弃祖制?”诚然,也有无数东西千年来依然传承了下来,何可变、何可留,并非主观随意的选择,也并非文人墨客颂扬的结果。这个道理,有些人恐怕永远都不会明白。

  

   同道为何殊途?

  

   “丁某是朝廷钦封的北庭经略,北庭在人在,北庭亡人亡!丁某要教天下人,还有列祖列宗知道,大炎只有弄权的御史,没有弃城的经略!”

  

   丁馥杰调转单兵弩,顶住了自己的下巴。第一缕阳光照进经略府,这个清晨百物待萌,万籁俱寂。

  

   他倒在办公的府邸里,同与他并肩血战的禁军们眠在一起。太阳照了进来,鲜血和脑浆沾湿靴面。一名雁骑俯下身,摘下禁军尸体脸上的黑纱,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名,两名……所有这些禁军的面孔,都已经被利刃刮得一片模糊,又涂上黑炭粉止血,完全再无任何办法加以辨认。死士无名,刮面自请。

  

   “雁骑!”一片寂静中,博士缓缓放下铳,厉声喊道。

  

   “向国士致敬!”

  

   包括博士与李伯明在内,所有人挺直身体,向这些尸骸致以军礼,与眉同高的手直到良久才放下。

  

  

   与此同时,常七城外围,两道身影高速碰撞而后分离,其中裹挟热流的那一个逐渐不支。拄着电锯半跪喘息。煌碧蓝色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穿红衣的身影。

  

   “有些意思。”监察官毫不在意地挥一挥饰有金边的袍袖,看看四周倒得横七竖八,却并未致死的罗德岛干员。“不要想着拦住我了。我也没兴趣知晓你们的部署。帮我把口信带给李节度使。”

  

   “你想说什么?”煌喘息着重新拉动链锯,伤痛不停啃咬着她的神经。但她依然没有倒下,她的身体绷直,随时打算重新发动沸腾爆裂。

  

   “百家仁王,皆为黎民;若有违逆,皇恩不恕。”监察官从面具下看了一眼还在试图反击的煌:“韧劲不错,颇有乃父风范。”

  

   “你说什么!”煌厉声喝道,然而面前人袍袖一挥,踪影皆无。

  

  

   棋手小姐驭雁 完

  

   附录:

  

   BOSS:大黑天击雷蛟

   灵原牧民口耳相传的恐怖传说,隐藏在大黑丘中的神秘精怪,是大炎土地上某种意志的体现,一人便可屠剿数支小队。你见识过类似的身影,现在他们就站在你的面前。

   “报效朝廷,诛杀李贼!”

   耐久A攻击力A防御S法抗A

   登场后一段时间双抗极大提升并更易遭受我方攻击;该阶段结束后立刻以自身为圆心释放“黑天”以造成高额真实伤害并为“黑天”中敌方单位增加物理与魔法闪避;使用攻速较快的战刀攻击,每次攻击附加“流血”debuff造成持续真实伤害(可叠加,最高5层),间歇性对距离最远的高台释放“血滴”,造成一定物理伤害并施加“流血”

   普通关直接登场4人,EX关最初在场3人并在丁馥杰无敌结束后在其身边登场2人。

  

   BOSS:丁馥杰

   字郁晟,大炎北庭经略,以严苛律于下,以清廉闻于侪,以精干见于上。著名边塞诗人、文学家、书法家,有着“南邱北丁”的美誉。以及——隐藏身份的感染者。

   耐久D攻击力D防御D法抗A

   不攻击;登场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敌;对附近敌方单位使用“倡言”提升移动速度与攻击速度;对我方攻击力最高单位释放“法度”阻止技能释放。

  

   *大唐军歌《秦王破阵乐》为太宗李世民还是秦王时所作,是中国古代著名军歌之一

  

   *出自孙中山先生黄埔军校开学典礼训词,该词后被编入黄埔军校校歌,并在1943-1949年短暂成为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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